招生就业
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推动就业指导与服务体系建设,表彰在我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现将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二级学院严格按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修订)》要求开展自评工作,并于2016年12月26日前提交自评报告以及自评评分表至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需同时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自评报告撰稿要求见附件2)
二、考核评价支撑材料应按照《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修订)》的六个一级指标进行分类整理,所提交的材料须包含目录清单和具体材料,支撑材料只需提交纸质版。(目录样例见附件3)
三、申报“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需进行汇报展示,申报单位应填写“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见附件4)并准备好汇报PPT,汇报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考核评价工作小组从考核结果良好以上的单位中结合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答辩评选的结果,评出考核得分前三名的单位进行表彰并授予“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汇报时间另行通知。
四、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考核评价工作,未按时提交自评材料的单位不列入考评奖励范围。各二级学院在考核评价自评过程中的问题和建议请直接与学生就业指导中心联系。
联系电话:020-36903238 陈磊
电子邮件:dep-xsjy@gcu.edu.cn
附件1:就业工作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修订)
附件2:就业工作考核评价自评报告撰稿要求
附件3:就业工作考核评价支撑材料目录(样例)
附件4:就业工作先进集体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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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6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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