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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届困难家庭毕业生申领求职创业补贴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 根据《关于印发2017年部省属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粤人社函〔2017〕510号)的要求,请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做好我校2017年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年度内且符合下列条件的(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非广东省生源毕业生也可以申请。 1、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的城乡困难家庭(指持有城乡低保证、五保供养证、特困职工证、扶贫卡和零就业家庭证明的家庭)高校毕业生、残疾高校毕业生; 2、或者有就业愿望并积极求职创业且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由广东省财政拨款,15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领流程 (一)组织申请。 各二级学院于2017年3月24日前安排学生集中申请,凡符合条件毕业生可自愿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 1、《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附件1,其中银行信息统一填本人在学校的建设银行账户)。 2、毕业生所持家庭困难的相关证件复印件(证件有效期在2017年1月1日至12月31日之间)、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提交助学贷款合同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并个人签名确认(正反两面)、个人建设银行账户复印件并个人签名确认(银行卡正反两面)。具体证件说明参看附件2。 3、以上材料由毕业生统一交至所在二级学院。 (二)审核公示。 1、各二级学院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后,填写《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附件3),发送电子版至就业指导中心邮箱dep-xsjy@gcu.edu.cn ,并在3月27日前以学院为单位提交毕业生相关纸质材料到就业指导中心行政楼312。 2、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校检,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并上报广东省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系统。 (三)补贴发放。省级系统审核通过的,学校在5月31日前先行垫付补贴资金存入毕业生银行卡内。 四、其他 联系人:陈磊 电 话:020-36903238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3月14日 附件1:《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申请表》upload/File/shenqingbiao2017.doc 附件2:《申领条件说明》upload/File/shenqingshuoming2017.xls 附件3:《广东省城乡困难家庭毕业生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 (学院负责填写)upload/File/huamingce2017.xls 附件4:《关于进一步明确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佐证材料的通知》upload/File/zuozhengshuoming2017.do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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