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就业
关于做好2017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 |
各二级学院: 按照2017年全国大学生征兵工作网络视频会议精神和省征兵办、省教育厅的工作部署,为做好我校2017年大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对象 我校2017届应届毕业生和在校大学生 二、征集条件 具体条件按照“全国征兵网”( http://www.gfbzb.gov.cn )征兵要求。 三、报名及入伍程序 (一)有应征意向的学生登录“全国征兵网”进行网络登记( http://www.gfbzb.gov.cn )。报名成功后,下载打印《大学生预征对象登记表》和《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以下分别简称《登记表》、《申请表》)报名时建议选择学校入伍(由花都区武装部征集入伍,可统一办理手续,提前体检政审,并享受花都区城镇标准的优待政策,详情见下文)。 (二)为便于大学生在暑假前办理入伍的各项手续,凡在花都区应征入伍的,按照区武装部工作部署,计划于6月27日举行入伍大学生体检初检。 花都区应征入伍预报名方式为: 1.登陆“全国征兵网”完成网络报名工作,应征地选择学校; 2.加入2017年华广征兵咨询群; 3.体检政审事宜由学校配合花都区武装部统一安排。 四、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征兵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将征集大学生入伍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充分掌握大学生入伍优惠政策,要切实做到组织领导到位、宣传动员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二)各二级学院要认真做好宣传和发动工作,通过专题班会、手机短信、Email、电话、QQ群、微博等方式,积极宣传有关政策,鼓励有应征意向的学生积极投身国防建设,参军入伍; (三)省征兵办、省教育厅将根据各学校应征报名情况予以通报,对完成任务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根据相关工作要求,我校将对落实不力、甚至人为设置障碍的单位予以通报批评,有关情况计入年终就业工作考核。 五、大学生应征入伍政策新举措及优惠政策 (一)花都区应征入伍政策。 按照国家征兵政策,应征入伍大学生可享受就业安置、退役补助、家庭优抚等各类经济补偿,以上经济标准按入伍地居民人均收入水平计算。在花都区应征入伍的大学生,合计约达16-20万元。(该经济补偿参照广州城镇待遇发放,处于广东省中上水平)。非广州籍应届毕业生退役一年内被广州市用人单位接收的,可以入户广州。 (二)国防部大学生士兵提干政策。 在部队服役的大学生士兵均可列入提干选拔范围。大学本科毕业生可优先提干,男大学毕业生士兵专业不限,女大学毕业生提干对象主要是理工类以及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类等专业。 (三)国家资助学费。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高校学生,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实行代偿;本科生由原来每人每年6000元提升至8000元,四年共可获32000元学费补偿。 (四)在已有鼓励高校学生入伍优惠政策基础上,教育部出台了6项新的优惠政策和激励措施。 一是设立“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根据实际需求,每年安排一定数量专项计划,专门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招生。专项计划规模控制在5000人以内,在全国研究生招生总规模内单列下达。 二是将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鼓励有关高校在制定本校推免生遴选办法时,将在校期间服兵役情况纳入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在部队荣立二等功及以上的退役人员,符合研究生报名条件的可免试(指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 三是将考研加分范围扩大至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退役人员在继续实行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役后按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基础上,允许普通高校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本科学业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四是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实行招生计划单列。高职(专科)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在完成高职学业后参加普通本科专升本考试,实行计划单列,录取比例在现行30%的基础上适度扩大,具体比例由各省份根据本地实际和报名情况确定。 五是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中附寄应征入伍优惠政策。高校向新生寄送《录取通知书》时,附寄应征入伍宣传单,宣传单主要内容包括优惠政策概要、报名流程指南、学籍注册要求等。 六是放宽退役大学生士兵复学转专业限制。大学生士兵退役后复学,经学校同意并履行相关程序后,可转入本校其他专业学习。 六、其他事项
未尽事宜请向学校征兵工作实施办公室以及加入微信群咨询。 联系人:陈老师 020-36903238 学生处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7年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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