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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校2018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工作的补充通知
关于我校2018届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签发工作的补充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做好毕业生就业派遣工作,让毕业生顺利、安全、文明离校。结合我校毕业生离校的工作安排,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现将就业派遣方案的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下发到各二级学院。请各二级学院做好发放和登记工作。
二、做好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信息的核对,有需要改动的,由毕业生书面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和提供接收函等相关资料,说明情况,各学院收集后请在6月26日将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毕业生申请表交到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三、毕业生应该凭毕业证领取就业报到证。不能拿到毕业证的,不予发放就业报到证。延长学制的毕业生、结业生暂不纳入派遣方案。已经打印了就业报到证的,请各二级学院将就业报到证退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各二级学院不得擅自扣留就业报到证,更不得私自销毁就业报到证。
四、本着对毕业生负责的原则,就业报到证原则上不能代领,确因特殊原因需代领者一定要严格执行代领的程序:
(1)毕业生本人的亲笔委托书和毕业证原件;
(2)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3)由辅导员与本人电话核实真伪,并在委托书上签字;
(4)委托书、代办人和毕业生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与就业报到证发放签收表由各二级学院装订存档。
五、现将申请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条形码和暂缓就业协议书下发到各二级学院。由各二级学院组织相关学生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确认已阅读、理解并且可以遵守《暂缓就业协议书》各协议条款的基础上由毕业生本人亲自签订《暂缓就业协议书》。毕业生签字后,各学院收齐,然后在6月26日交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盖章。暂缓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省就业指导中心、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毕业生本人各执一份。
六、毕业生应妥善保管就业报到证,并在报到期限内到相关单位单位报到。如在报到期限内遗失就业报到证,应及时书面向各二级学院报告,经二级学院主管就业工作的副院长同意后,到学校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申请补发,逾期不再受理。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