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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策 | 择业期新政策解读
这是个非常非常非常关键的信息,广东将取消暂缓就业政策,实行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以下简称择业期)政策,并于19年4月8日起开始正式实施,有效期三年!










下面,我们从毕业生的角度解读一下该项新政策。

首先解释两个范围:

1.政策的适用范围
该政策适用对象涵盖了我们学院的毕业生。

2.择业期的范围
从你的毕业证签发(落款日期)起两年内叫择业期。

该重磅政策核心点在于两个方面:1. “自择业期起政策实施起,取消暂缓就业政策”2. “择业期内的毕业生在广东省就业、升学方面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

那么问题来了,暂缓就业政策的取消意味着什么?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又是指什么呢?

暂缓就业政策从2001年开始执行,在广东已经实行了18年了,该政策制定的目的是为了缓解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减轻毕业生的就业负担,对毕业生中存在就业困难的弱势群体提供更为周到的服务,为其实现成功就业创造尽可能的有利条件。

过往的理解是办理了暂缓就业就是保留了应届毕业生的身份,获取一部分就业派遣的缓冲时间,但同时也受到一些限制,如落户,工龄等问题。到后期更有个别事业单位在招录大学生的时候,设置了“招录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学生”的门槛,将毕业了1~2年的正常毕业的毕业生拒之门外。

“取消暂缓就业政策”“择业期内的毕业生享有与应届毕业生同等的待遇”这两个政策的实施,意味着不用办理暂缓就业手续,毕业两年内都能够享受应届生的待遇,包括考研,考公务员,考事业单位。各个用人单位不能以不能派遣,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等条件限制你的报名和录用。在等待考研、考公务员和考事业单位的同时,可以参加就业,可以参与派遣,如果没被录取可以继续在原单位就业,如果被录取,可以改派到被录取的学校或者单位,不再需要放弃就业而等待录取结果的公布。同时在享受优待的同时,还免除了办理暂缓就业的副作用,比如落户,在两年的择业期,可以根据相关规定落户到工作单位所在地;比如工龄,不再扣减暂缓就业期间的工龄时长。

该就业择业期政策,既去除了原暂缓就业政策的弊端(落户,工龄等问题)又保留了办理暂缓就业的好处(两年内可以调整改派),这可谓是毕业生的一重大利好。

最后,附上政策原文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