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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9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2019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已经开始, 现将各二级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国家奖助学金申请评审要求及其他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名额
    1.国家奖学金(14名):由各二级学院推荐大二以上(含大二)特别优秀的学生提出申请,由学生工作处组织评审小组统一评审;
    2.国家励志奖学金(564名):各二级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名额分配见《2019年8月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附件1);
    3.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金名额根据广东省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分配;
    二、申请要求及奖励标准
    1.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大二以上(含大二)、获得2018-2019学年度学校优秀学生标兵、优秀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优秀学生。(奖金8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2. 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必须是大二以上(含大二)、2018年参加过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成功的学生,并要求获得2018-2019学年度学校三好学生以上荣誉称号(含三好学生)。(奖金5000元/人,一次性发放);
    3. 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参加过广东省2019年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成功的所有在校学生均可申请。国家助学金发放标准按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实行。
    三、评审要求
    各二级学院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后,各二级学院认真组织评审。成立由学院领导牵头,辅导员具体落实, 班主任、学生会干部、班干部及学生代表组成的评审小组, 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按时、保质完成评审工作。评审结果要求在本学院公示2天。
    四、其他事宜要求
    1.各学院根据培训要求,组织申请学生认真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做好省助学系统《本专科国家奖助学金申请名单模板》信息采集。
    2.各种申请表及初审表填写要求见(附件2);
    3.2019年9月20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将以下材料交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室):
   (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原件(一式一份);
   (2)国家奖学金初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
   (3)校验无误的《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电子版);
   (4)国家励志奖学金初审表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一份);
   (5)校验无误的《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电子版);
    4.各辅导员对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的典型事迹做出总结材料, 对在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审过程中出现的谦让事迹做好记录,于2019年10月10日前将电子版交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室)。
    5.要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在11月1日前写一篇关于获得资助的心得(感想)交辅导员(要求深刻,不得抄袭,电子版)。由各学院筛选,按国家奖学金100%、国家励志奖学金20%、国家助学金5%的数量,统一将学生获资助(感想)交学生处综合事务管理科。
    6.联系人:文老师  左老师   联系电话:36903233
    7.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附件:1.2019年8月奖助学金名额分配表
          2.国家奖助学金表格及填写要求
          3.我校国家奖助学金实施办法
          4.国家奖助学金系统操作流程
          5.省系统《本专科国家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6.省系统《本专科励志奖学金申请名单模板》
 
 

学生工作处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