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在校学生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下发的《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现需采集广东省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所需的在校学生家庭经济信息。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采集对象
此次采集对象为2016级、2017级、2018级、2019级自愿参加省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的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的学生。
二、采集原则
各二级学院认真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我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以及《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实施细则(试 用)》,坚持“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公开透明”的原则,开展信息采集工作。
三、材料提交时间
各学院于9月19日前将校验通过的《家庭经济信息采集表》电子版,按细则要求交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管理科。学生综合事务管理科将对采集的信息进行审核、导入省资助系统。
联系人:文老师 、左老师 联系电话:36903233。
附件. 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实施细则(试 用)
http://gibs.gcu.edu.cn/uploadfile/2019/1008/20191008105200187.doc
学生工作处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