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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近期正值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以下简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全面助力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学习生活需求,根据《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教财司函﹝2020﹞30号)、《关于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强化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救助机制的通知》(教助中心﹝2020﹞6号),现就做好我校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资助工作
各学院要密切关注疫情防控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际情况,及时了解学生的身体和生活情况,重点聚焦疫情严重地区、贫困地区、农村地区、边远地区,重点关注建档立卡、低保、特困救助供养、残疾等特殊困难学生群体。对受到疫情影响的学生,尤其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各学院应将实际困难及时反馈学校学生工作处综合科。学校将从困难补助专项中用于疫情防控期间的学生补助工作。
        二、帮助患病学生或家庭突发变故学生度过难关
在疫情防控期间,学生有发热、咳嗽、乏力、腹泻等疑似新冠肺炎症状的,各学院要第一时间报告,及时跟进,学生因患病住院的,可视具体情况予以困难补助;学生家庭成员有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可视具体情况予以慰问补助。
        三、为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帮扶
各学院应主动关心应届毕业生的就业情况,在疫情未稳定的情况下不鼓励学生出行求职,家庭经济困难的应届毕业生(2020届),尤其是疫情严重的地区应届毕业生,可视具体情况予以困难补助。
        四、帮助助学贷款毕业生度过疫情难关
各学院应主动联系助学贷款已毕业的学生,履行还款救助的告知程序;对于已经毕业且处于助学贷款还款期的借款学生,如因本人或者直系亲属患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失去还款能力的,可提供医院诊断书等材料,报贷款经办机构(生源地或学校)为其申请办理还款救助相关手续,减轻已毕业学生的还款压力。
各学院要精准摸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疫情影响的情况和需要资助的名单,将有关数据和名单报送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管理科。
联系人:文老师、左老师
                           学生工作处
                                              2020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