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科研-

各学院(部):
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专职教师教学工作量核算与统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及学校整体工作安排,我校教师系列人员每学期的工作量要进行统计。具体要求如下:
一、统计范围
2022年3月至2022年8月我校专任教师系列人员的教学工作量。
二、填报流程
本次专任教师系列人员工作量填报根据《教学岗位工作量计算标准》(附件1),使用智慧校园工作量一表通填报程序进行线上填报。填报完成后由学院教务员——人事秘书——教学院长逐及审核(教学工作量系统填报说明可参考附件2)。
三、填报说明
1.新教师工作量补贴标准请参照《广州城市理工学院2021年新教师培养方案》相关规定执行(见附件3)。
2.根据《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导师工作量计算办法(试行)》规定研究生进入我校培养阶段后,导师指导工作量按每生每学期22个学时计教学工作量。导师指导工作量补贴无需教师自己填列,将由人事处根据每学期学科与科技处提供数据后计入个人当期工作量总额。
3.经上一学期批准同意后转移到本学期的工作量无需统计。
4.处于产假期间的教师,产假工作量补贴人事处将根据实际产假时间进行折算后一次性计入个人当期工作量总额。
5.请各教师于6月20日前进入智慧校园工作量填报系统完成本学期工作量填报工作。提交后由各单位教务员、教学工作量考评小组成员及学院主管教学负责人于6月27日前完成教师填报工作量的审核。
7.教务处将于7月4日前完成教师教学工作量的汇总及审核工作,完成后进行公示。
教师在系统填报时请务必真实填写,若在填报中有疑问,请及时联系相关联系人。教务处联系人:李宗华,电话:36903323,人事处联系人:郑保垒,电话:36903041,实验室管理中心联系人:王妙纯,电话:36903088。
附件:
教务处
实验室管理中心
2022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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