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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学生: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个人拓展学分认定管理办法》,经由学生本人申请、班主任审核、学院审批,共有黄子龙等243名学生符合学分认定条件,现将名单(详见附件)进行公示,公示期:2024年3月19日-3月24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反映。
若对学生学分认定情况有异议,请书面向我院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方式:liumin@gcu.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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