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教职工出国(境)申请

【因公短期出国(境),时间不超过6个月】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工因公短期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城理外〔2021〕2号),教职工因公短期出国(境)实行本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学校审批制。

  附件:

   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工因公短期出国(境)申请表

   附件1 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工因公短期出国(境)申请表.doc




【因公长期出国(境),时间超过6个月】

    根据《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管理办法(试行)(城理外〔2021〕2号)》,教职员工因公长期出国(境)实行本人申请、二级学院与机关部处审核、学校审批制。

附件:

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员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申请表

附件1: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员工因公长期出国(境)申请表.docx

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工出国(境)攻读学位申请表

附件2:广州城市理工学院教职工出国(境)攻读学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