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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2-2023学年秋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的公示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结合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工作安排学校各学院、各班级成立了认定工作小组4022名自愿提出申请的在校学生开展了认定工作由学生本人自愿提出申请各学院认定评议小组审核并上报学校认定工作组复核将复核后的家庭经济信息导入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进行认定现将经全国学生资助系统认定的结果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生工作处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2.公示时间:2022101920221021

3.受理单位:学生工作处综合事务管理科(行政楼312)

4.学生可通过手机登录智慧校园APP,学工系统中的困难认定模块查询结果。

5.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左老师、黄老师,020-36903233

 

附件:2022-2023学年度秋季学期困难认定结果


 

 

                          学生工作部(处)

                          20221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