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
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在穗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指南的通知(穗人社函[2020]69号)》文件相关要求,为做好我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领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其中,湖北籍毕业生是指在高考时生源地为湖北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2000元/人(一次性补贴)。
三、申请流程
(一)组织申请
各二级学院于4月24日前组织本院符合条件的毕业生自愿申请。申请材料包括:
1.《在穗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见附件,申请人签名需手写,使用申请人“广州市中国建设银行借记卡”申领,卡号需要清楚填写);
2.证明本人高考时生源地为湖北的佐证材料:未办理户口迁移的毕业生可使用身份证复印件;若为学校集体户口或迁移至湖北以外,可使用家庭住址为湖北省内的户口本复印件,包含户主和本人页面;如果户口本不含本人信息,需要由当地居委会、村委会或派出所开具户主与本人关系证明;其他能证明本人高考生源地为湖北的有效材料。并在空白处签名确认。
3.个人银行账户信息:本人在广州开设的建设银行卡(正反两面)复印件,A4纸正面复印,并在空白处写上卡号并签名,不可使用他人银行卡代领。
(二)审核公示
1.补贴申领的毕业生于4月30日前将申请材料送至就业指导中心(可寄送,联系人:宋雪龄15626152863,地址:华南理工大学广州学院就业指导中心行政楼312)。
2.就业指导中心将对毕业生申请材料进行校检,审核通过的人员名单在校园内公示5个工作日后上报上级部门。
(三)补贴发放
公示无异议的毕业生,若省级部门审核通过,学校将在5月30日前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提交的银行账户。
四、其他事项
(一)申请材料按A4纸规格单面打印,一式一份,每页材料需由申请人亲笔签名确认。
(二)逾期不提交材料,视为自动放弃申请。
(三)已申领2020年在穗院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的湖北籍毕业生也可申请此补贴。
(三)如有疑问,联系人:宋雪龄,电话:15626152863。
 
附件:在穗院校湖北籍2020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upload/File/1(1).zip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