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1年秋季学期在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位同学: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和《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指导意见》(粤教助函〔201749号)相关要求,结合“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做好2021年秋季学期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

此次认定对象为2018级、2019级、2020级、2021级(含专升本)新生自愿参加省有关部门联合组织的家庭经济状况评估的学生。

二、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原则

我院将认真按照《广州城市理工学院家庭经济信息采集实施细则(试 用)》,坚持“自愿申请、客观公正、统一规范”的原则,开展在校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工作。

三、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申请

1.自愿参加家庭经济困难认定的在校生务必在926日到1010日登录“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根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信息在此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依据《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需证明参考表》(附件2)上传相关材料(此表中的1-12号在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中已有推送的困难学生类型,该学生不用再上传证明材料) 。“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学生端操作指南(见附件3)。

四、学院保存、备查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学生的材料

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1)原件;

  

2.《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需证明参考表》(附件2)相应的证明材

  

料复印件;

  

3.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承诺书(附件4)

  

附件:1.《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 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所需证明参考表

      3. “广东省学生资助申报系统”学生端操作指南

      4.如实填写《广东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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