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获得2020–2021学年度国家助学金名单公示的通知

  

1.在公示期内,任何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学院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需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须有具体事实。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2.公示时间:202111月5日2021117日。

3.受理单位:国际商学院(A6-103)。

4.联系电话及联系人:36903524 杨老师

  

      附件

  

      附件.拟获得国家助学金学生初审名单公示.xls